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31日訊 12月31日,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濱州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庭庭長孫長青出席發布會并通報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
孫長青介紹,行政訴訟,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民告官”,被稱為官民關系的“潤滑劑”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晴雨表”。告“官”能見“官”,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樸實的訴訟需求。過去相當一段時間內,涉訴行政機關習慣于委托律師出庭應訴,“告官不見官”的現象相對普遍。近年來,特別是新的行政訴訟法頒布實施后,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創新實行了“3632”工作機制,取得了顯著成效。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年攀升,2018年超過95%,2019年超過98%,2020年達100%,使“民告官不見官”在濱州成為歷史。
2015年新的行政訴訟法頒布實施,至2017年底,濱州市兩級法院開庭審理行政案件802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僅為58.9%。其中,2015年全市開庭審理行政案件178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僅為28.37%。2016年全市開庭審理行政案件263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為52.47%。
2017年以來,濱州市中級法院堅持問題導向,不斷健全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建立了以“明確法院、司法行政機關、涉訴部門三方職責,落實行政應訴六項制度,強化督導、考核、通報三項措施,促進工作具體化、規范化”為主要內容的“3632”行政應訴工作新機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由2015年的不足30%,躍升到2019年的98.2%,穩居全省前列,徹底扭轉了2015、2016年省對市考核不利的被動局面。
明確三方職責,形成工作合力。明確人民法院職責。各級人民法院發揮行政審判主體作用。每月初,各級人民法院向同級司法行政機關“三通報”:即通報本月行政訴訟案件排庭情況、上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情況以及行政訴訟案件生效裁判履行情況,便于司法行政機關及時掌握有關情況,做好督促指導。明確被訴行政機關職責。被訴行政機關發揮行政應訴主體作用。做到“兩報告”:即接到應訴材料后及時向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告;收到法院裁判文書后及時向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告,并積極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明確司法行政機關職責。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發揮行政應訴工作牽頭協調作用。及時向法院和被訴機關調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應訴能力建設等情況。及時向被訴行政機關制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建議書和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建議書,督促指導被訴行政機關積極出庭應訴。
落實六項制度,暢通工作渠道。落實行政應訴工作溝通協調制度。落實建立人民法院與司法行政機關審判聯席會議制度,落實行政案件“月分析、季通報”,行政應訴工作“半年總結,年度報告”制度。落實“兩報告一備案一通報”制度。被訴行政機關在接到人民法院的應訴材料后及時向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告;收到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及時向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告;同時向同級黨委政法委備案;各級人民法院在每月初將本月行政案件排庭情況、上月行政案件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及行政裁判情況通報同級司法行政機關。落實行政應訴能力提升制度。每年至少舉辦兩次的行政應訴業務培訓活動,扎實提升行政應訴能力。落實行政應訴工作定期通報制度。通原則上每季度通報一次,通報的主要內容涉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人民法院的判決和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況等。落實行政應訴督導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成立督導組,定期對行政應訴各項工作進行專項督導評估,重點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行政應訴能力提升以及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的落實。落實行政爭議預防和化解制度。落實行政案件分析評估制度和行政訴訟敗訴報告制度,認真分析被訴的原因,整改存在的問題。落實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濱州市創建的行政應訴六項機制被省司法廳工作簡報刊發予以全省推廣。
強化三項措施,推進工作落實。強化工作督導。市司法局對全市行政應訴工作的進行不定期督導,同時,將行政應訴工作列入分管市領導重點調度內容,促進各項工作落實。強化工作通報。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定期對本區域內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等情況進行通報,督促各部門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強化工作考核。將行政應訴工作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推動落實各項具體任務。
促進兩化建設,提升應訴能效。促進行政應訴工作規范化。構建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被訴行政機關三方協作機制。行政應訴各項工作基本實現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健全,工作程序規范。促進行政應訴工作任務具體化。細化、具體化法院、被訴行政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三方工作職責,明確工作內容和要求,扎實推進工作落實。各級各部門根據有關工作要求,積極落實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提升行政應訴工作能力。
通過多年探索,濱州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呈現出“兩高一低”的特點,即“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高、生效行政裁判履行率高、行政案件敗訴率低”,各項工作實現良性、可持續發展,有力促進了我市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打造,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成為我市法治政府建設的“金招牌”。2020年9月,濱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佘春明同志對我市行政應訴工作作出專門批示,給予了充分肯定。
出庭率高,連續三年持續攀升。2018年超過95%(全省平均59.5%),2019年超過98%(全省平均66.7%),2020年1-10月份達到100%,均遠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成為新常態,各級領導干部法治意識明顯提升。
履行率高,連續三年實現100%。2018-2020年10月全市涉案部門被各級人民法院判決糾錯行政案件141件。涉訴行政機關均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履行率連續三年實現100%。涉案部門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通過訴訟發現和整改存在的問題,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敗訴率低,連續三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8年為14.5%(全省平均16.3%),2019年為9.65%(全省平均11.36%),2020年為%(全省平均11.36%),行政案件敗訴率連續三年處于全省較低水平,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閃電新聞記者 陳帥 濱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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