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1日訊 夏季百日嚴打整治行動以來,濱州無棣警方緊盯安全生產領域的各類突出問題,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全面檢查,對2家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分別做出罰款1萬元處罰。
5月24日上午,無棣警方檢查發現企業甲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過氧化氫)倉庫電子巡查系統損壞,且未留存巡查記錄。經查,企業甲電子巡查裝置安裝后出現損壞,未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且長期不進行巡查記錄留存,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之規定,無棣警方給予企業甲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5月30日上午,無棣警方檢查發現企業乙《危險物品流向登記臺賬》存在空項漏項。經查,企業乙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氯酸鈉和過氧化氫臺賬未如實登記購買單位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無棣警方給予企業乙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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