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4日訊 近日,在濱州陽信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型轎車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相撞,事故造成兩車受損,萬幸的是未造成人員受傷。
監控視頻畫面顯示, 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白色電動三輪車在機動車道內正要左轉彎時與一輛由西向東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與汽車相撞后,電動三輪車側翻倒地,汽車駕駛人范某迅速撥打了報警電話。
經調查,當事人范某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有關“第四十五條 第二款 機動車駕駛人在行駛中應當根據路面交通狀況,保持車輛安全間距。”之規定。當事人魏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七十條第一款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之規定。
陽信交警提醒大家:駕車行經路口,應當減速慢行,謹慎駕駛。非機動車應當走最右側非機動車道,左轉彎時要沿路口中心圈左大轉彎,安全通過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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